2027年上海师大体育考研备考攻略暨上海师范大学体育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历年真题及学校简介!
- 2026-09-21 14:52:00
上海师大体育考研备考攻略
一、学院简介
上海师范大学是上海市重点建设大学、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试点单位,入选国家“111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院校、“国培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上海市外国留学生预科基地、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沪港大学联盟成员,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是一所以文科见长并具教师教育特色的文、理、工、艺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1954年创建上海师范专科学校,1956年扩建为本科院校上海第一师范学院和上海第二师范学院,1958年两校合并为上海师范学院。1972年与其他四校合并为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恢复上海师范学院原有建制。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改名为上海师范大学。1986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4年与上海技术师范学院合并成立新的上海师范大学。1997至2003年,上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市松江师范学校、上海市体育师范学校、上海市行知艺术师范学校、上海师资培训中心、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等校先后并入或划归学校管理。



二、招生简章
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说明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下达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共同支持沪赣地方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框架协议》,上海师范大学与上饶师范学院共同落实沪赣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简称“沪赣合作项目”),在教育、电子信息、体育三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联合开展招生,详见
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本项目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本项目的人员需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要求,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相应专业的“沪赣合作项目”方向,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他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
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除上述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外,我校还有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授课安排请询相关学院。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退役军人学院招生且该学院仅招收此计划考生,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退役军人学院”(学院代码131)中的相应专业,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除前文要求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点选择及相关具体要求等请见当地省市招办及相关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凡曾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者,请务必使用现在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填报,因此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准备好上述认证报告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切勿使用旧的个人信息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奖助和住宿
学费标准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为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暑期在职教育硕士除外)。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人员除外)。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制)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八.学制及证书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不等,详见《学费标准》。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参考书购买等问题可参见招生工作栏常见问题中的回答。复习资料和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十.学校代码:10270,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我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81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最新文件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研招办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说明
计划招生人数参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各学科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数教育部尚未下达。所列招生数包括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类别拟招生总数,也包括本校拟接收推免生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最后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下达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考后生源情况和学校条件等有所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共同支持沪赣地方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框架协议》,上海师范大学与上饶师范学院共同落实沪赣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简称“沪赣合作项目”),在现代教育技术、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生物与医药、美术与书法五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联合开展招生,详见两校沪赣合作项目招生简介.pdf(点击查看)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本项目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本项目的人员需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要求,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相应专业的“沪赣合作项目”方向,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他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除上述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外,我校还有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授课安排请询相关学院。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退役军人学院招生且该学院仅招收此计划考生,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退役军人学院”(学院代码131)中的相应专业,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再补办。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的相关公告或教育部有关文件。
除前文要求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的考生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点选择及相关具体要求等请见当地省市招办及相关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注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参加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网报时请注意核对所填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很多校验问题都是填写错误所致。凡曾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者,请务必使用现在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填报,因此而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准备好上述认证报告和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即可,切勿使用旧的个人信息报名。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完成后,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确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
六.复试录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相关学科的复试分数线。我校复试由学院分别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等信息届时请见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相关通知,差额比例由学院确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各学院将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集体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综合初复试成绩,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者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学费、奖助和住宿
学费标准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学费标准》。我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资助办法,积极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为所有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另外还将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暑期在职教育硕士除外)。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人员除外)。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学制)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学制)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八.学制及证书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不等,详见《学费标准》。毕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可以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九.复习资料和具体专业方面问题请询相关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已随同列出,也可浏览各学院网站。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均在网上公布,无印刷版。
十.学校代码:10270,地址: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100号,奉贤校区:上海市奉贤区海思路100号。研招办联系地址:上海市桂林路81号上海师范大学研招办;邮政编码:200234;联系电话:021-64322314。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shnu.edu.cn。
注:招生工作期间的政策和规定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文件要求执行。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本网站招生工作栏内相关信息,如有变动,以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招生简章
三、报考资格及学制
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节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除上述人员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须合格。其中报考学术型专业者还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条件:a.进修过本科相应专业至少8门主干课程(即专业课),须有省市自考办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本科结业生不需要);b.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须有相应证书或证明原件;c.不能跨专业报考(即所学大专、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均需相关);d.报考点必须选“上海师范大学”,网上确认阶段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非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上述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共同支持沪赣地方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合作框架协议》,上海师范大学与上饶师范学院共同落实沪赣地方高校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简称“沪赣合作项目”),在现代教育技术、体育教学、社会体育指导、生物与医药、美术与书法五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联合开展招生,详见两校沪赣合作项目招生简介.pdf(点击查看)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本项目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报考本项目的人员需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要求,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相应专业的“沪赣合作项目”方向,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报考暑期在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主要利用暑假及其他业余时间学习)的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教育硕士管理中心(筹)”(学院代码901)中相应专业的“暑期在职教育硕士”方向(方向代码60),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复试时考生除携带其他要求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介绍信或证明原件,我校将按上述要求审核资格。
除上述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外,我校还有英语笔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音乐、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授课安排请询相关学院。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原单位的人员,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合同。
我校不接受单独考试方式的人员。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退役军人学院招生且该学院仅招收此计划考生,报名时需注意正确选择“退役军人学院”(学院代码131)中的相应专业,并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未尽事宜详见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报考条件
四、招生目录
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7年上海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六、2027年上海师大考研资料及课程

若有需要请直接扫码咨询:

联系体育考研阿森学长
七、复试分数线分析
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人数分析

八、复试录取办法
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复试工作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规范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筹指导。各招生学院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书记、院长任组长,根据本办法制订复试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
三、复试方式、内容、时间及差额比例
(一)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现场复试方式或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须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考核组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请考生关注学院或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二)复试内容
1.各专业可以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主要是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进行考核。
2.对所有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等6个专业学位复试中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何一门加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和差额比例
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3月下旬开始,预计4月3日前完成。调剂生的复试工作4月8日正式开始,预计4月23日前完成。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照相关规定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具体复试时间、复试要求等由学院安排,详见学院有关通知。
四、复试程序
(一)考生资料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若遗失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准考证(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3.《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后手写签名。
4.学籍学历证明:
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已毕业者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需提供相关成绩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
①报考暑期教育硕士的考生须按简章要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符合教育部招生规定中加分政策的证明材料。
6.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的提交时间和方式等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决定,请关注学院相关通知。
(二)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要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否则,不予复试。
(三)纪律教育和复试监管
在复试考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宣读考场规则或要求考生宣读《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考生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采用远程网络复试的,在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考生按规定开启摄像设备,利用“双机位”进行网上巡视监控。
复试结束后,学院按程序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五、调剂工作
我校研究生调剂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以及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不接收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仅退役军人学院相关专业接收调剂。
六、体检工作
录取的考生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工作与信息公开
1.全部录取工作均在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进行。
2.录取人数遵守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3.总成绩计算方法:对于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对于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
4.拟录取名单向社会公布。
九、违规处理
1.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诚信守规参加复试。考生在复试前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复试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考试规定,在考前必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政策变化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1-64322314
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邮箱:jwb@shnu.edu.cn
上海师范大学
研究生招生委员会
2026年3月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九、历年真题
2026年上海师范大学考研
初试历年真题(回忆版)

滑动查看更多图片
以上全文转自上海师范大学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体育考研考博报考信息

体育考研资料库
体育考研考博交流群

体育考研资料库
服务介绍
体育考研资料库,专注分享哈体、南体、广体、山体、北体、上体、成体、沈体、西体、武体、吉体等体育院校及各大师范类院校的体育考研、体育考博真题,开发体育考研刷题小程序,打造一个体育考研信息中心,助力各位学弟学妹的体育考研之路!同时我们提供体育考研资料,体育考研考研课程信息服务,欢迎报考体育专业研究生的同学,关注体育考研资料库,体育考研就从这里起航,为你提供各类体育考研信息!我们主要提供体育考研资料,体育考研分数线,体育考研研究院,体育考研真题,体育考研院校汇总,体育考研参考书目,体育考研专业课音频,体育考研346,体育考研611,体育考研大纲,体育考研资料群,体育考研日记分享,体育考研小记,体育考研专业课真题资料,体育考研上岸经验贴及体育考研就业等信息服务,精心打造一个专注体育考研的服务平台!我们结合体育考研大纲,体育考研真题制作了成体体育考研刷题小程序,为体育考研专业提供练习服务,适用于体育考研难度体验,我们的目的就是打造一个服务考研学子的体育考研信息中心!
体育考研资料库
扫码关注加好友

微信公众号
体育考研资料库

联系学长
体育考研阿森学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