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长大体育考研备考攻略暨长安大学体育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历年真题及学校简介!
- 2026-09-21 10:53:44

一、学校简介
长安大学(Chang’an University),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简称“长大”,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双万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世界能源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丝绸之路大学联盟,是高水平行业特色大学优质资源共享联盟。
长安大学由原西安公路交通大学、西安工程学院、西北建筑工程学院于2000年4月18日合并组建而成。2005年以来,教育部先后与交通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共建长安大学协议,“四部一省”共建长安大学的办学格局正式形成。2011年长安入选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轮“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正式成为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二、招生简章
2026年长安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学校代码:10710)直属国家教育部,是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为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350名左右(含推免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名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所有学科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本科结业)考生报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同时符合条款(一)和(二)的要求,或符合条款(三)的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全国各族考生。
(2)招生专业面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26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招生专业面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
(4)计划招收18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等材料,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未通过我校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网上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考生报名、网上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具体时间、流程请密切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和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
五、初试
1.初试时间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课(二)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六、复试及录取
1.复试录取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复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复试笔试科目请参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要求。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学校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人员需参加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七、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奖助学金及学费
1.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aduate.chd.edu.cn/)相关文件。
2.研究生缴纳学费标准按照学校计划财务处每年公布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详见学校信息公开网收费管理中的各级各类学生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要求(https://xxgk.chd.edu.cn/xxgkml/c3/sfgl.htm)。
九、学习校区确定与住宿安排
学校根据科研平台建设、教学计划安排和住宿资源情况统筹确定研究生新生学习校区。学校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针对全日制定向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有关招生考试规则和纪律,信守承诺,服从管理,遵守相关要求。对于考生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存在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违规或作弊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信息及名单、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单位联系。
4.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7.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chd.edu.cn
邮箱:yzban@chd.edu.cn
电话:(029)82334323
微信公众号: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chd82334323)
邮政编码:710064
通讯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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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2026年长安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所有学科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本科结业)考生报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同时符合条款(一)和(二)的要求,或符合条款(三)的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6个省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7个省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省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在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以及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报考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全国各族考生。
(2)招生专业面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26人(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1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招生专业面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
(4)计划招收18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等材料,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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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目录
2026年长安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7年长安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六、27年长安大学考研资料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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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试分数线
2026年长安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6年长安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析


八、复试方案
2026年长安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指导和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各招生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
(一)各招生学院在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等要求。考生达到学院规定的学科专业复试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基本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211分,单科不低于35分(满分=100分)、53分(满分>100分)。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基本分数要求:满足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考生基本分数要求:满足国家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管理
(一)复试比例
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3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招生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具体报到及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参照以下时间执行。
报到及复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31日。
报到地点:各学院。
(三)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对于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按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4.诚信复试承诺书;
5.报考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
6.报考专项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8.曾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信息变更证明。
(四)加分照顾政策
学校严格规范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中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各项加分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及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我校将结合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课考试(100分)
以笔试形式为主,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专业如需进行制图等考核测试,可在学院复试工作细则中明确具体要求。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还需考核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12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实践(试验)能力、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等情况。(外国语测试2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100分,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成绩)。
3.考生综合成绩和排序
(1)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普通考生:总成绩(ZCJ)=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总成绩(ZCJ)=初试成绩×2+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课(满分30分)+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外国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复试合格考生以学科(专业)按总成绩进行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分别按初试总分、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统考外国语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不参加排序。
(六)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院复试组织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切实履行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强化保密管理和复试工作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回避和监督复议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
2.学院应完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以及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能力。
3.复试试题的命题、制卷、保管和评卷参照《长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4.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面试小组,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另须配备1名秘书,鼓励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外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面试。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保持一致。
5.学院应组织专人与考生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等情况,必要时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加强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6.复试过程应坚持“三随机”(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工作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措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确保公平公正。有纸介质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复试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7.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采取与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等方式,提醒并要求考生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采用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
四、招生计划管理
(一)凡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学院在一志愿复试录取前不得调减已公布的拟考试招生计划数。
(二)研究生院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对余量招生计划按照招生学院进行分配,分配方案经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下达各学院,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建设、生源情况等对增量招生计划进行分配。
五、调剂
(一)我校2026年拟在全日制学术学位材料智能设计与制造(0805J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生态地质与修复(0818Z5),全日制专业学位化学工程(085602)接收调剂,调剂的相关信息详见学院发布的调剂方案。
(二)所有调剂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 )进行。
六、录取
(一)各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和招生计划,按照已公示复试工作细则中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5.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8月25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三)研究生院对学校拟录取名单进行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生效。
(四)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到校学习。
(五)新生入学报到后,学院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如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校和学院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落实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研究生院提前在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
(三)学院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示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监督和复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监督和复议制度。研究生院对复试录取工作履行职能监管责任,学校纪委开展监督检查。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监督组,对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监督。考生可在公示期内向报考学院提出复议,报考学院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研究生院、校纪委和学院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9-82334323
纪委办公室:029-61105139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https://yzb.chd.edu.cn/2773/list.htm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方案
以上全文转自长安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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