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西南医大体育考研备考攻略暨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分数线历年真题及学校简介!
- 2026-09-16 13:33:35
一、学校简介
西南医科大学(Southwest Medical University),简称“西南医大”,位于四川省泸州市, 四川省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全国高等院校医学教育研究联盟理事单位,川南高校联盟理事长单位。拥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学校始建于1951年,1959年更名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泸州医学院;1982年,学校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0年获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5年4月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12月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生章程
2026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医科大学建于1951年,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1年开始联合培养博士,2015年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于川渝滇黔结合区域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泸州,有忠山、城北两个校区,是四川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四川省文明校园、四川省高等学校教育信息化示范学校。
一、招生人数
202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353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接收“推免计划”),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929人,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424人,招收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进行调整。招生复试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专业之间的计划数做适当调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及专业,详见附件《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的通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0454)加试科目为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2)加试科目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1)加试科目为法理学、民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00)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5)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如下要求:
1.应届报考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报考者应在报名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1003)、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1006)、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1011)、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5、1007)、中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8)、公共卫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体育(专业代码前四位:0452)、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前四位:0860)。
我校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应用心理(专业代码前四位:0454)、公共管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252)、法律(专业代码前四位:035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方可报考我校除应用心理(专业代码前四位:0454)、公共管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252)、法律(专业代码前四位:0351)以外的专业。
2.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3.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部分专业招生具体要求如下(其余专业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眼科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眼视光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4.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100302)只招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口腔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301)只招收口腔医学或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本科毕业生。
5.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以及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02)只招收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含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招收医学门类医药卫生技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6.临床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中医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专业学位招收符合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本科毕业生须在报考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不含助理医师。所有证书须为纸质盖章版,网络截图无效)。此类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yzb@swmu.edu.cn,并在复试时审核原件。
凡报考上述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研究生阶段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已经获得规培证书的人员或已完成规培过程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在住培期间考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重新进行住培学籍注册,此前完成的住培内容和培训时间不予认可,须按专硕研究生专业所对应的住培专业进行重新培训。
临床学硕(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硕(专业代码前四位:1005和1006)不招收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专硕的全科医学专业(我校不招收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考中医专硕)。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地(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不招收有违约记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被录取的服务期限内考生在学制期限内违约,将取消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籍,由此造成临床专硕不能毕业的后果自行承担;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注册、不能录取、不能入学、不能毕业等一切后果自负。
7.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只招收护理学类(含各专业)本科毕业生。
8.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9.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1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1252)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具体情况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和复试阶段进行,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通过审核、确认、考试(含初试或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按时提交报考信息。
(二)网上报名须知
1.特别提醒: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并完成网上缴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完成报名后,打印出清单并牢记本人注册的账号、密码以及在网上报名中生成的报名号。
3.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③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应填写详细,并且到2026年7月3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④考生在网上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准各项信息,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点将不再受理网报信息的修改和补报申请。
4.西南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西南医科大学xx学院xx级年办转”。西南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西南医科大学”。
5.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应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2026年我校药学专硕、中西医结合临床学硕、基础医学学硕(心血管研究所)、法律硕士专业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专业(方向)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和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所有享受照顾及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三)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其报名信息无效。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等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考生还应提交定向就业地(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在校研究生还应提交培养单位书面同意函。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应当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报考点,并完成网上缴费,未缴费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确认期间报考点将在网上集中审核考生上传的材料并通过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
6.特别提醒:请考生特别注意查看所选择报考点以及相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网报公告中的网上确认时间,以免错过网上确认。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的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请考生在入学前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管理类综合能力。
自主命题科目:
护理综合参照教育部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参照本科教学大纲自主命题。
护理综合(试题代码:308):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护理学基础、护理学导论;
药学综合(试题代码:612)和药学综合(试题代码:349):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理学;
中药综合(试题代码:613):临床中药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
口腔医学综合(试题代码:652)和口腔综合(试题代码:352):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卫生综合(试题代码:353):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社会医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体育综合(试题代码:346):运动训练学、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理学;
心理学专业综合(试题代码:347):心理学导论、心理测量与研究方法、心理统计与实验设计、临床心理学;
生物化学(试题代码:338):生物化学;
有机化学(试题代码:808):有机化学。
我校将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大学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确定试题内容,重点考查进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复试
考生在复试前必须按我校要求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资格审查。复试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具体要求以我校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七、体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上述规定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工作,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入学后所有新生还须参加统一的传染病筛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录取
本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体检及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健康状况、报考资格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专业目录中有校外兼职导师挂靠我校部分专业招生,如:四川省人民医院、重庆市人民医院等。
(二)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各二级院所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录取的定向就业的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可以不转入本校。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四)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4〕417号)文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执行如下:

住宿费1200元/生.年。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校前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我校硕士生奖助学金包括:
1.学业奖学金:覆盖面约40%,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10000元/学年;二等8000元/学年;三等6000元/学年);
2.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无固定工资收入者覆盖面为100%,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同时,为学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
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swm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830-3161326,E-mail:yzb@swmu.edu.cn。
本章程由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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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及学制
2026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的通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名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视为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0454)加试科目为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2)加试科目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1)加试科目为法理学、民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00)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函。
(5)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如下要求:
1.应届报考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往届报考者应在报名前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1002)、口腔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1003)、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1006)、基础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1)、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1011)、药学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5、1007)、中药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8)、公共卫生(专业代码前四位:1053)、体育(专业代码前四位:0452)、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前四位:0860)。
我校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专业:应用心理(专业代码前四位:0454)、公共管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252)、法律(专业代码前四位:035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报名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方可报考我校除应用心理(专业代码前四位:0454)、公共管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252)、法律(专业代码前四位:0351)以外的专业。
2.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3.临床医学(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部分专业招生具体要求如下(其余专业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眼科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眼视光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康复治疗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学术学位只招收临床医学类(含各专业)的本科毕业生以及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且获理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4.口腔医学(专业代码:105200、100302)只招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口腔基础医学(专业代码:100301)只招收口腔医学或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本科毕业生。
5.中医类(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1005)以及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代码:100602)只招收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含各专业)本科毕业生。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招收医学门类医药卫生技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6.临床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1051)、口腔医学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1052)、中医硕士(专业代码前四位:1057)专业学位招收符合相应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本科毕业生须在报考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医学学士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不含助理医师。所有证书须为纸质盖章版,网络截图无效)。此类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上述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yzb@swmu.edu.cn,并在复试时审核原件。
凡报考上述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在研究生阶段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
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已经获得规培证书的人员或已完成规培过程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能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在住培期间考取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重新进行住培学籍注册,此前完成的住培内容和培训时间不予认可,须按专硕研究生专业所对应的住培专业进行重新培训。
临床学硕(专业代码前四位:1002)、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学硕(专业代码前四位:1005和1006)不招收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专硕的全科医学专业(我校不招收服务期限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考中医专硕)。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地(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不招收有违约记录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被录取的服务期限内考生在学制期限内违约,将取消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籍,由此造成临床专硕不能毕业的后果自行承担;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不能注册、不能录取、不能入学、不能毕业等一切后果自负。
7.护理(专业代码前四位:1054)只招收护理学类(含各专业)本科毕业生。
8.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9.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1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1252)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具体情况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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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目录
2026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五、参考书目
2027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参考书目

六、2027年西南医大考研资料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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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复试分数线
2026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数线

2026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
复试分析

八、复试办法
2026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
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5〕8号)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稳妥做好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公正、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
(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四)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设立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学校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和统筹管理我校复试工作(含特殊情况处理),制定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我校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保密工作组、健康保障组、招生监督组、网络舆情防控组、体检工作组、招生咨询组、场地保障组。
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我校研究生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录取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并进行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和规范其行为。
保密工作组由党政办公室、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各院所复试期间保密相关工作。
健康保障组由基建后勤处校医院、研究生院及各院所招生负责人组成,负责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招生监督组由学校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的监督及信访、投诉、申诉的受理。
网络舆情防控组由宣传部·统战部、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相关人员组成,负责防控网络舆情,随时应对考生质疑,随时追踪,随时应答。
体检工作组由基建后勤处校医院负责人、附属中医医院体检中心负责人、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和办公室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及体检结果的审定。
招生咨询组由办公室及各院所研究生管理部门人员组成,负责接待考生咨询,为考生复试、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场地保障组由基建后勤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各院所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为复试小组安排、协调复试场地等。
(二)院所复试工作组
各院所复试工作组负责本院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负责组织所属学科和专业的生源调剂和复试工作,制定本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和解释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所有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各院所成立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根据本院所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小组。
1.院所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所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加入)。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负责组织本院所招生复试工作(含特殊情况处理)、复试期间的健康保障及纪律监督等工作,并做好兼职硕士生导师参加复试的工作安排。
2.复试考核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小组成员须集中在一起进行复试。复试小组设组长1人,另设秘书1-2人,监察员1人(由办公室培训后上岗)。复试小组应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考核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明确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考核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复试全程录像和录音,并由各院所保存一年,其间随时备查。复试秘书现场做好书面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所。各院所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汇总,复试结束后交院所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工作实施
复试工作内容包括:资格审查、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复试总分为300分,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合格,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分数线划定
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精准划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名单确定及公布
复试名单由办公室根据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及安排由办公室负责在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swmu.edu.cn/)发布。
(三)复试时间
复试预计3月底开始。
各院所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统筹考虑复试工作量等,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时间和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确定后须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经批准后方可通知考生。
(四)复试方式
基于综合考虑,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各院所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研招办指导各院所进行。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研招办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规定者,不予复试。
1. 考生身份审查:认真核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2. 学历学位审查:对非应届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审查。对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人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审查。
3. 学历学籍核验:复试前完成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核验工作。
4. 同等学力考生审查:按照《西南医科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进行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各院所发放的《复试通知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一般安排在复试合格后(复试不合格者不参加加试),由各院所学科建设办公室统一组织(含命题、监考、阅卷等)。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按要求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试题命题范围及难易度严格按照本科教学大纲要求实施。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任意一门课程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我校规定应用心理硕士(专业代码0454开头)加试科目为人格心理学、咨询心理学。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1)加试科目为法理学、民法学。法律(法学)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35102)加试科目为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25200)加试科目为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学。
加试命题、阅卷等严格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号)文件精神执行。
加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报送至研招办,由研招办统一录入系统。
(七)复试组织及过程管理
复试由各院所负责组织,各院所应提前在本院所网站上公布各院所复试、调剂实施细则、复试调剂公告、复试时间地点等,各院所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含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说明。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各院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各院所要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各院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严肃考风考纪
各院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九)复试内容及成绩
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院所要根据培养目标要求、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难易程度相近的能力型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各院所复试内容、时间、分值如下(具体见各院所复试细则):
临床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口腔医学院、基础医学院、药学院及心血管医学研究所(全部专业)和护理学院(专业学位)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临床实践技能考试或实验操作技能考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60分钟。
公共卫生学院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8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60分钟。
人文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专业: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满分50分)、管理学基础笔试(满分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应用心理专业:变态心理学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90分钟。
体育学院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80分钟。
法学院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20分)、综合面试(满分18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60分钟。
护理学院(学术学位)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满分150分)、专业外语笔试(满分30分)、综合面试(满分120分)。
复试总分为300分,笔试及面试时间合计不低于60分钟。
(十)复试结果
各院所须对复试成绩进行双人复核,按照公式折算为总成绩,分专业代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双人审核无误后将成绩报送至研招办。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进行公布。
四、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各二级院所对该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本单位接受调剂考生的成绩要求。
6.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院所)的复试调剂工作办法及通知的具体信息和要求,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报考、复试无效。
8.一志愿报考我校但复试未通过的考生,在调剂阶段不得再次报考其已参加过复试的同一专业及研究方向。
(二)调剂原则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调剂工作安排
1.各院所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总体安排,自行制定本院所调剂工作办法并报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院所网页发布。各院所负责解释与实施。
2.总体安排
(1)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进行复试,公示拟录取名单。然后各院所根据教育部通知,将复试、调剂信息报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同时从研招网调剂系统开放起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缺额信息,允许符合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填报,将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在各院所网站上公示,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
(2)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线下复试。
(3)学校的调剂工作预计4月底结束。各院所自行发布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缺额信息。
(四)调剂途径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一志愿报考我校,院系所、六位专业代码、学习方式都不变,只变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我校各院所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各院所网站上进行公示。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各院所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我校各院所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缺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会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盖章扫描件于拟录取后一周内发送至复试秘书邮箱,各院所收齐后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报到时须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纸质盖章版原件,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录取
(一)考生总成绩按照满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1.非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5)×50%+(考生复试成绩÷3)×50%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3)×50%+(考生复试成绩÷3)×50%
(一)复试合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考试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拟录取考生和导师实行师生互选。
(二)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总成绩相同则按初试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外语成绩仍相同的,初试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一旦被某一院所某方向拟录取后,各院所不得再为其调整招生方向和院系进行复试。
(三)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经审核通过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复试合格后即可予以拟录取。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指标内择优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况,经考生本人申请和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
(六)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七、复试、复审不合格情况及处理
(一)复试总成绩未达到18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各门成绩未达到60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有弄虚作假,初试时有违纪作弊行为者,视为复审不合格,除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外,还将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
(五)对复试、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及时通知考生。
(六)入学后3个月内,办公室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复试工作要求
(一)充分考虑各方面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各院所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院所要细化复试工作流程、考务调度、监督管理机制等。各院所复试、调剂工作细则须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对复试工作的指导,每个复试小组还须设置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上线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改动。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各院所要及时、准确解读学校复试工作办法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四)加强考生咨询服务
各院所要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要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
(五)实行复议制度
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学校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院所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830-3161326
邮箱:yzb@swmu.edu.cn
信访电话:0830-3177023
邮箱:xinfang@swmu.edu.cn
(六)严守招生纪律
各院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录取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不能带通讯设备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均交由复试秘书统一管理。
2.任何院所招生工作人员和导师不得在复试之前对考生作出允准或不允准其复试或录取资格的承诺。
3.严格命题管理。复试命题属国家机密,复试试题属国家机密级材料,各院所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的通知》(教学厅〔2019〕12号)、《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南医大研〔2019〕28号)精神,选派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命题工作,并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切实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4.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复试期间不得将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信息对外公布,过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须承担刑事责任。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考生拟录取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前往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后还须统一进行结核筛查。若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swmu.edu.cn/)下载。
十、其他
(一)本办法由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向上滑动查看完整复试办法
九、历年真题
2026年西南医科大学体育考研
初试历年真题

以上全文转自西南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ND
图文|小林学姐
撰稿|小周学长 小郑学哥
排版|小许学长
一审一校|小唐学长
二审二校|小周学长
终审定稿|体育考研学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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