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考-朝公资料
- 2026-09-20 20:10:03


四世祖朝公讳朝,字献之,号台山,百二仙翁—明祖第四子,生约 1479—1485年,卒 1550—1554年,享寿约 66—75岁。于明嘉靖庚戌(一五五〇年)刱建会仙山上帝通明殿(玉皇阁),明隆庆四年何海晏撰《会仙山创建通明殿记》(见碑刻考)载"台山公讳朝……刱建上帝通明殿于会仙山西麓,碑立殿侧(今下落不详),文存清顺治《平阴县志·艺文》,为朝公唯一存世专记。朝配贾孺人,生雲鹤(一五〇七—一五四二)、雲龙(号惕斋,约一五一五—一五一七生)。口耳相传朝祖“拾金不昧”“创建通明殿”“倡议庙会”“捐金助饷”等事迹,详见家族轶事记载。※旧谱载朝公"任长芦盐运使",查明何海晏《会仙山创建通明殿记》及清顺治 《平阴县志》均未载朝公实任此职,朝公主要身份为鲁藩典膳司及通明殿创建人。此说或为后世尊称、或因请业(鸿胪寺序班→裕州同知)显贵追美先人,今照旧谱录入并存疑待考。


附一:朝祖「半朝」源说
四世祖讳朝字献之,前明典膳司,朝祖为人忠厚正直、勤奋俭朴,幼时因拾金不昧被四外八乡传为佳话。据说一山西商人骑马路经此地,行至数里之外发觉所带之物遗失,匆忙返回看至朝祖坐守候之。商人看到分文不少的银两,高兴万分便取银元宝两只谢之,朝祖拒而不收,商人感动便在四外八乡扬其名其事一时佳话纷飞。
朝祖与礼部尚书于慎行、都堂孟一脉同朝居官,三人商议在家乡东阿镇及小泰山周围设立物资交流大会,为便利群众繁荣市场经济历年春三月二十日起会演戏十六天。三人在金殿又想会期长、销售东西少,此会必有间断。隆庆皇帝得知高兴的提议,会后所剩余东西由刘爱卿全部收装。朝祖谦虚地说收不起,皇帝又说刘氏有名的富家,金银超过我半个朝。于是朝祖对所剩余东西连续收装三年,此后东阿集会便更加兴隆,众人及朝中文武官员称黄金无数的刘半朝。一九三八年日冠来东阿此会间断,山顶庙前立一文碑记载,不知何年已毁无文可查。
为建朝及救灾,皇上传旨全朝捐资,限期十天上报,捐资数少。每逢三六九文武官员上朝开会,皇上说今研究捐资之事。万岁心想刘爱卿所存一切金银让他献出。皇上又说交上一万两黄金赏与他金殿一份。其他官员都不言,朝祖心想一是为建设强国,二为行善救灾,三为留名。朝祖说我交上三万两,万岁笑着说你是全国有名的富家,也不可有这么多黄金。朝祖说再加上一倍库存有余。皇上高兴,马上派下官员负责带人和马车及武艺高强的标手保车,前往刘府。数天后速回黄金起足。万岁大喜,皇上说果言不虚,即派人执笔写一字据,刘爱卿交足三万两黄金,赏与刘朝名下金殿三分,中见人列名齐缝写。大明年月日各存一纸为凭,砸上玉印前存原卷辈辈留传。
今有志文英林七十有六岁记说由绍谦梦堂整理编入族谱


朝祖(台山公)“刘半朝”源流考与庙会记旧闻
【说明】:本节内容主要依据家族口述史料(2002年九续谱由志文、英林公(七十有六岁)记述,绍谦梦堂整理)并参照明、清《兖州府志》《平阴县志》及何海晏、于慎行相关诗文整理而成。其中涉及帝王言语多为民间传说或夸张修辞,旨在彰显祖德,族谱特录于此,以溯家风。
一、祖德懿行:拾金不昧
公天性忠厚正直、勤俭守信。幼年之时,有山西客商途经乡野,遗失银两。公见财不苟,坐守原地静待失主返还。客商寻回原银,分文未损,遂以双元宝厚酬,公坚辞不受。此事遍传四乡,为时盛誉,开我刘氏廉介无私、不取非财之家风本源。
二、创建通明殿,摊广教化
朝公晚年归里,以阐扬正教、化导乡里为己任。明嘉靖庚戌(一五五〇年),公捐资于会仙山之巅创建“上帝通明殿”,供奉昊天上帝及诸神,仿泰山碧霞祠规制,翼以廊庑,丹垩一新。殿成之日,远近瞻仰,香火渐盛,会仙山遂为东阿、平阴一带民众祈福禳灾之圣地。明隆庆四年(一五七〇年),邑先达、嘉靖甲辰进士何海晏应乡民之请,撰《会仙山创建通明殿记》,自通明殿立,每岁春月,四方士民辐辏,拈香礼拜,因庙成市,渐有庙会之雏形——此即后来东阿少岱山三月大会之发端。公以一殿之建,开一方教化,肇百年庙会,其功不在禹下。
三、共襄盛举:议设庙会
朝公与礼部尚书于慎行(东阿人)、都堂(御史/巡抚)孟一脉(东阿人)同朝为官。三人念及桑梓,商议在家乡东阿镇及小泰山(少岱山)周围设立物资交流大会,以便利群众,繁荣市场经济。
会期定制:定于每年春季三月二十日起,会期十六天,演戏酬神。
官方支持:隆庆皇帝(明穆宗)得知后,下旨予以支持。朝公在筹备与维护庙会秩序中出力甚巨,确保了物资交流的顺利进行。
史志可征:少岱山庙会始于明代,绵延近六百年。山上碧霞祠仿泰山建制,《兖州府志》载其香火“仅次于岱宗”。万历年间,于慎行续以“收市三年”之策增益振兴,与朝公首倡之功前后辉映,共成鲁西千古民俗盛事。旧时庙前有碑纪其事,1938年战乱损毁,碑文无传。
四、赀财报国,世传“刘半朝”
明季国事浩繁,朝廷下诏缙绅捐输助饷、赈灾济民。圣上素知公仗义疏财、家资敦厚,屡次嘉许。公怀忠报国、积善传家,慨然自认捐黄金三万两。
帝惊叹其富庶,戏赞:“刘氏之富,可抵半朝。”
又命公收贮庙会三年余货,资济市井。自此朝野乡闾皆尊称我族为“刘半朝”,名传齐鲁,世代不衰。
五、史实辩证按语
1、“刘半朝”为民间美誉、乡评盛称,非明代官制封号。既彰公一己慷慨富义,亦概览明代刘氏数代蝉联仕宦、德望显赫、为一方望族之史实。
2、捐金三万两、君臣对话等情节,属世代口传家风典故,无正史档案直录。然与公独资建大殿、兴百年庙会、乐善济世的财力格局高度契合,内核属实,重在光前裕后、激励子孙。
3、通明殿之建,是会仙山(少岱山)从荒僻山林变为一方香火圣地的转折点。何海晏碑记明言“台山公朝创殿”,为朝公存世唯一硬证。庙会之兴,实由殿起,朝公实为首功。
4、刘朝、于慎行、孟一脉同朝同乡、共襄乡举,符合明代乡绅共治、名士兴乡的时代背景,史实可信。
六、史料可信度简表
1. 刘朝,字献之,号台山|100%确凿(何海晏碑志明文)
2. 1550年创建会仙山通明殿|100%确凿(碑刻、县志双证)
3. 幼时拾金不昧懿德|95%可信(族传核心家风)
4. 与于慎行、孟一脉同朝兴市|90%可信(时代、籍贯、身份吻合)
5. 首倡少岱山古庙会|85%可信(方志民俗可互证)
6. “刘半朝”世代流传|宗族民俗定说
7. 捐金助国轶事|家风传说,义理可征
终编按
台山公一生:幼立信义,长积仁厚,壮济乡市,老兴教化。建殿以崇德,兴会以利民,输财以报国,立身端正、累德累功。
虽世代口传略有文饰,然忠厚、诚信、慷慨、济世之家风真脉可考、有据可征。今考生卒、辨山水、正讹误、存源流,据实修谱、信疑分明,既缅先祖之德、以光前人,亦垂百世之训、以裕后昆。
附二: 朝公生卒考
据侯钺《明刘君墓志铭》,长子雲鹤公生于1507年。依明代士绅婚育通例(二十二至二十八岁得子)逆推,公生年约为1479—1485年,无直接金石墓志记载。
据何海晏碑记:明嘉靖庚戌(1550),公始创平阴城北会仙山西麓上帝通明殿(玉皇阁),主殿告成,垣庑未竟,公以寿终。以生年区间推算,时年六十五岁上下,契合明代碑志“寿终”(六十岁以上善终)文例。殿成而公卒,立碑遂辍,迟至隆庆四年庚午(1570),乡众方补刻碑记传世。
复参于慎行《贾孺人墓志铭》:嘉靖三十六年(1557),次子雲龙公赴任;嘉靖三十八年(1559)归里侍母,通篇唯记侍母,不言侍父,足证朝公已于1557年前早逝。按明代典制:子遭父丧,必丁忧二十七个月,服阕方可出仕。云龙公1557年顺利赴职,说明父丧守制早已完满,须预留完整丁忧周期,故公卒年最晚不迟于嘉靖三十三年(1554)。
综上互勘定论:刘朝公卒于嘉靖庚戌(1550)至嘉靖三十三年(1554)之间,确切月日无考,享寿六十六至七十五岁。 谱按:生、卒均为多方史料推演,无朝公本人墓志佐证,故只记时间区间,不做定点纪年。
附三: 朝公世系表
一世:補代(行一,族传35岁成家,配殷氏)
二世 └─德成(行四,配李氏子五,继配柴氏子二:沾、明)
三世 └─明·黄崖(行七,百二仙翁,配阙氏,子四)
四世 └─朝·台山(行四,配贾氏,子二)
五世 ├─雲鹤(1507—1542,行一,配张氏,侧室李氏)→绍业
└─雲龙·惕斋(约1515‑1517——1573卒,配贾孺人,子五)
六世 ├─敬业(字元阳,行一,配殷氏、继穆氏,子一、女一)
├─逊业(庠生,行二,配何氏,继李氏,子四、女三)
├─进业(1560—1579,字顺卿,行三,配石氏)
├─居业(1562—1594,号竹石,行四,配张氏,侧室李氏,女二)
└─请业(号阑室,行五,配何氏,子二,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