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2026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6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 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报考方式
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诚信事宜。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学籍学历校验事宜。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时向招生单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事宜。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初试加分事宜。符合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事宜。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报考点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报考条件不符的,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五、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信息
1.初试科目请查阅《贵阳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我校使用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六、复试
(一)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不低于50%。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我校将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含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四)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六)我校在复试期间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七)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定向单位签订《贵阳学院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合同书》。
(八)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招生学院实施细则等请在复试前关注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或相关招生学院网站。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管理处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九、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6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等情形均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制、学费、奖助
(一)学制:一般为3年,完成课程规定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考核合格,准许毕业。未按期完成学位论文,可根据情况延长修业时间1-2年。
(二)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